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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业学生工调查报告:职校与工厂联合压榨学生


时间: 2024-10-14 10:21:07 |   作者: 船用阀门

  

电子业学生工调查报告:职校与工厂联合压榨学生

  网易科技讯 5月8日消息,民间组织关注新生代农民工高校调研组今日发布《2011至2012年电子行业学生工调查报告》。该报告数据显示,国内多所职校与地方政府及富士康等工厂联合压榨学生,原本该在学校完成正常学业的学生,被安排在恶劣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中进行生产工作,部分学生工还未成年。

  调研组发现,组织实习的职校没有负起保护学生的责任,反倒是帮企业对学生进行剥削,并从中牟利,成为“同谋者”。部分地方政府不仅没有监管企业和学校的行为,还行政施压学校必须派遣一定量的学生赴企业打工。

  此前,高校调研组在3月底发布富士康调研报告表示,连环“自杀事件”后富士康确实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但管理制度本身并没有正真获得实质性的改善,还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地方政府滥用公共资源为富士康招工;富士康、地方政府及职校,共同损害学生工合法权益;严苛管理未改,工人自杀继续;加薪实为空头支票。

  引子:2012年2月初,我国学校寒假即将结束之际,位于深圳龙华、全球最大电子代工企业富士康,爆出一起学生工维权事件。70多名从河南不同高校,通过当地的“周口联营职业技术学校”去到富士康“实习”的学生,在即将回校上课之前,因为打工一个月都未工资条,认为工资受侵吞、欺骗,集体前往企业人资部门抗议,要求得到周口联营早前承诺的工资。其后学生并报警求助,最后并有28人至人大信访办。

  事件其后于网络上刊载,再度使我国制造业中使用学生工的用工情况,受到关注。

  一名崔姓同学透露,在寒假大量工人离职回乡过岁,企业出现季节性的用工荒时期,单是透过周口联营进到富士康打工的学生,在龙华厂区便有400至500人,观澜有1000至2000人。学生受周口联营宣传招募时,被告知打工一个月将得综合工资3000元,因而自行支付从河南至深圳的交通费500至600元过来实习,并跟富士康及周口联营签署“三方协议”,然而因为学生并非真正周口联营学生,该协议并非真实,而且虽然学生签署了三份协议,却全被收走,学生并未掌握一份副本。

  20岁的崔同学在一个月的工作过程中,曾经在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位上工作:他给苹果镜头上胶,用上化学品,其中一个喷雾剂,包装上有中文说明可致不孕不育;另外也接触另一化学品,去擦不良品,包装上并未写明是何种材料,而学生自己估计是“丙酮”:“这是我们自己猜的,因为这毒性跟其它的比应该是最小的,我们网上自己查,说是微毒,但如果吸入量过高会休克。但是包装上面也没有写浓度多少。”崔同学指,同一工位上,老员工会有呼吸机盖住口鼻过滤,但他们学生工只有口罩,“因为我们时间短,只有一个月,所以没有给我们配备呼吸机。”

  崔同学及与他同一批次进厂的学生工的经历,明显并非孤例。近两年来,学生工权益遭到侵犯的个案,时有所闻。

  以下,关注新生代农民工计划中的跨院校调研小组,将对我们在2011年暑假时对于两大电子代工厂,富士康及伟创力使用学生工的情况,作出阐述,揭示行业内全年无休地对学生工侵权之严重情况。

  伴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家对于职业教育逐渐重视,而关于学生实习的新闻也屡屡见诸报端。在这其中,常被提及的一个问题是实习生的权益如何保障。如2006年“桂林舞蹈学校送22名未成年女生到杭州做陪酒女”的报道所揭示的,很多情况下,实习生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到令人发指的程度。

  近年来,中职学校以更快的速度和规模在发展并被提到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但是中职学生实习过程中面临的侵权问题却并没有正真获得很好的解决。

  2010年,来自两岸三地20多所高校的60多名师生,对全球最大的代工厂富士康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有些车间的学生工使用率竟高达50%。不仅如此,富士康像对待普通工人一样对年少的实习生与未成年工人,每月加班超过八十小时,并且实行日夜班轮换制度,每三周或每月换一次班。富士康要求学生进行高强度、超时限劳动的安排,违反了《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见习条例》的规定。

  该调查还发现,在富士康工厂的实习中存在三大实习怪相:第一,老师当监工,按照有关的实习规定,学校应该制定相关的实习计划,并安排相关老师负责,但是调查却发现很多学校的驻厂老师并没有成为学生实习中的指导老师,而仅只是协助工厂管理学生,甚至监督学生在流水线上的生产;第二,实习也要交学费,很多学生反映实习期间仍然要缴纳昂贵的学费;第三,拿着试卷到工厂举行考试,有的学生为了“保证”实习生的“实习时间”竟然在考试时带着试卷让学生在车间进行答卷,答卷完后接着工作。

  据中国青年报2010年10月11日的报道,在《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赴富士康科技集团顶岗实习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的指导下,河南电视广播大学以全校动员的方式动员全校一些班级的学生去富士康实习,并且以“不去的话没有毕业证”相威胁。

  这些现象表明,在实习的过程中很多中职学生的合法权益不仅受到实习企业的侵害,更有甚至一些学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也去参加了,成为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积极主体。

  2011年5月份,一份对富士康内迁的报告“西进”表明,虽然富士康自去年以来一直在媒体的监督下,但是位于成都和重庆的富士康工厂仍然大规模雇佣学生工,有的流水线甚至雇佣学生工的比例达到60%!与此同时更多的学生工使用情况被揭示出来,贵阳国防学校的学生工更是走上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道路。

  从法律上讲,“学生工”其实是实习学生,根据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09号文)中对勤工俭学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2007年职教司《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或家长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2010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应对企业技工荒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规定了为顶岗实习的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从这几个规范性文件能够准确的看出: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并不与实习企业成立劳动关系,也不受劳动相关法律的保护,处理事故的依据也不是劳动法律之中的相关规范,而是商业保险。

  第二,职业学校的角色。作为教育学习管理机关的职业学校在学生实习过程中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是学生实习的组织者、监督者,还是输出劳务的派遣公司,抑或劳务贩子?比如《西进》报告所指出的,富士康与重庆市两百余所职业学校签订用工协议,这些学校在获取利益的同时为富士康输送了大量廉价的劳动力,实现了学校与企业的双赢,却丧失了作为教育学习管理机关的本分。

  第三,地方政府的角色。在很多被报道出来的学生工事件中,几乎都有地方政府的影子。比如2010年河南省教育厅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各校组织在校学生进富士康实习。这个被媒体称为“富士康实习风波”的例子提醒我们,当下学生工被如此大规模地使用并不简单是职业学校的逐利行为,权力的因素不可缺少。

  为了切实了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尤其是目前实习制度下学校、用人单位甚至地方政府的角色,以及实习学生对实习安排的体会与看法,调查组决定以近年来被披露较多的电子行业作为切入点,了解学生工的状况与学生工作为用工模式形成的机制。

  2011年7月22-29日,来自中山大学等高校的学生展开了对电子行业学生工用工情况的调查,以期对电子行业学生工,以致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制度的了解与反思。

  一些调查表明,规模越大的厂,对劳动力的需求越大,使用学生工的情况越普遍,因此,调查组选取了两家顶级规模的电子企业富士康和伟创力,并对富士康位于深圳龙华与观澜的工厂区以及伟创力位于珠海的工厂进行了为期一个星期的调研。本调研主要是采用调查问卷与深度访谈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根据工厂规模,富士康深圳龙华25-30万人,观澜10万人,伟创力珠海5万人,调查组按照比例分别在三个地方收回有效问卷250,120,48份,共完成有效问卷419份,深入访谈20个。调查组采用偶遇的方式来进行抽样,在厂区附近的住宿区,消费场所等完成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

  本调查所显示的情况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反映了电子行业使用学生工的情况,也是中国职业教育实习制度在现实中运作的一个描述,希望可以引起公众,尤其是教育有关部门的注意,切实从制度上做好职业教育的实习制度,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培养技能人才,同时,也希望教育部门、劳动部门、职业教育单位、品牌公司及制造公司等,切实保障学生实习的权利和实习期间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短短三十年,我国的职业教育经历了很多的变化。这里主要是通过对78年以后职业教育相关的一些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回顾职业教育的制度演进。这些规范性文件构成了职业教育的制度环境,既是职业教育变化的体现,也是职业教育为实现教育目标变化的主要干预手段。

  1980年国务院在《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中指出,要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需要,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前期,职业技术教育曾一度繁荣,及至90年代末,高等学校开始“扩招”,职业技术教育一度进入低潮。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中国加入WTO政府将职业教育的发展视为科教兴国战略、增强国际竞争力、产业升级以及促进就业等的高度。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出台,这被认为是中国职业教育大业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发展。该决定指出,要充分依靠企业办职业教育,开展“订单”培训,加强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关系;同时,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实行灵活的办学模式和学习制度。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的衔接与沟通,建立人才成长“立交桥”。

  2005年《国务院关于全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与企业紧密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教育培训模式。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即所谓“2+1”模式,前两年在学校学习,第三年到专业相对应的企业实习。总理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我国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技能专门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并将高级技工和技师的培养作为三大重点工作之一。

  2006年《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教职成〔2006〕4号)职业院校要紧紧依靠行业企业办学,进一步扩展和密切与行业企业的联系,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快速推进职业教育培养模式由传统的以学校和课程为中心向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转变。

  2007年教职成〔2007〕4号《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安排学生实习前,学校、用人单位、学生本人或家长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同时规定了五种不得安排的情形,包括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可以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等。

  2008《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人才教育培训模式和中等职业学校基本的教学制度。《意见》还指出“学校要与企业一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处理好学生“工”与“学”的关系,保证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

  应该说05年以来的规范性文件都确立了“顶岗实习”在职业教育过程中的重要位置,同时,这些文件也都对顶岗实习的岗位做出了要求——顶岗实习的岗位与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

  2010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应对企业技工荒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更明确地将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缓解技工荒的重要手段,并进一步强调了专业对口原则下的顶岗实习,“三方协议”,实习的时间以及学校应当承担的责任。

  可以看出,近十年来的职业教育政策处于不断调整和形成中,换句话说,在调整中形成。与职业教育发展并行的是社会经济领域连年的“用工荒”。在这一背景下,职业教育最终走出了90年代末的低迷状态,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职业教育的方针也从坚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衔接,迅速转向以市场、就业为导向。

  就具体的职业教育制度,尤其是“顶岗实习”制度来说,以下几方面构成了顶岗实习的基本制度。

  第一,实习的安排。“顶岗实习”的一个原则是专业的对口,或者“顶岗实习的岗位与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实习岗位不可以与专业毫不相干;实习的时间,中等职业学校是三年级;安排实习的主体是学校,不得是中介等;

  第二,实习中学校的角色。学校、用人单位、学生或家长应在实习前签订实习协议,学校与企业要为实习生购买保险;学校应当配备专门的老师作为实习的管理和指导;

  对我国职业教育近十年政策变化的简单梳理,我们得知,职业教育制度对于“顶岗实习”的学生亦工亦学的身份采取的只承认学生这一单一身份的方式。在此暂且不论这种处理的优劣,接下来我们将通过调查的最终结果来考察这种实习制度在目前电子行业的实际运作情况。

  首先,实习的时间。在我们调查的学生工中,有4.6%是2011年入学的第一年的新同学,44.9%是2010年入学就读于二年的,33.0%是09年入学的;有54.8%的同学表示本次实习从2011年6月份开始,35.2%表示本次实习从2011年7月份开始,2011年之前开始实习的只占3.7%;本次实习主要为2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分别占38.1%,36.4%,8.1%和2.7%的百分比。

  这表明,学校非法组织学生顶岗实习的情况相对来说比较严重,超过50%的学生在走上实习岗位的时候还未达到第三学年,更让人震惊的是有的学生仅仅被录取,还没有入学就被要求进工厂实习了。29.2的同学表示本次实习是第一次实习,70.8%的同学表示本次实习不是第一次实习。

  其次,实习岗位与专业。据调查,学生工的专业分布及其广泛,从电机、电子、到计算机网络、会计、教育、建筑、英语等专业,其中电子类专业的学生只占12.4%,仅有11.5%的学生工表示实习的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从实习岗位与专业的匹配程度来看,学生工所从顶的岗与专业所面向的岗位群极不一致。再从学生工从事的具体工种来看,93.6%的学生工在实习岗位上从事普工工作,4.9%的学生工表明了自己从事技工工作,0.2%表示从事文员和生产线%从事保安工作。这两点表明,绝大部分学生工所从事的岗位既不是专业面向的岗位群,也即通常讲的专业不对口,也不是对技能有特别要求的。顶岗所从事的工作既然不符合实习的基础要求,也就只剩下廉价劳动力这一个意义了。

  来自江西的小陈是江西某职业学校2010级的学生,专业为园林工程技术,2011年6月份,在学校的组织下进厂实习。据她介绍:“选择实习单位的时候,学校声称,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实习单位,学校当时在网上挂出来几个实习单位供我们最终选择。上面除了名额十分有限的农庄与专业对口之外,其它实习单位都是像富士康、伟力创的代工企业。当时,我知道很多人想去农庄实习,但名额有限,自己怕选不到,所以就直接选择来富士康。”

  和她一起来富士康的同学还有两百人左右。而他们在工厂所做的工作跟他们的专业一点关系都没有。她表示,“这样的学习虽能开拓我们的视野,让我们赚点钱,但这样的工作对自身的专业相关知识没什么影响。校在安排实习的时候应更多地考虑我们的专业,找一些专业对口的实习给我们,这样才能大大的提升我们的能力。”

  再次,实习的选择。16.8%的同学表示是如果不参加实习将会面临不予毕业的处罚,2.7%的同学表示会被退学,66.0%表示没任何处罚,也有2.4%的同学表示需要交钱,金额从700到5000不等。59.3的同学表示能自由选择进入哪家工厂实习,另有40.7%的同学表示没有选择的自由。

  在伟创力实习、来自陕西省安康巿某中专的小张说:“如果在实习过程中对工厂不满意,表面上说是可以申请换厂的,但是一般都会劝说或者是调解,不容易换厂成功。”

  更夸张严重的例子来自湖北某职业技术学校到富士康打工、专业为机电一体化的二年级生小洋(化名)便是如此。小洋由学校统一组织来到观澜富士康,学生跟学校先签了协议,“说明如出了什么意外、人身伤亡,学交并不负责任;而家长只知道学生会被送往实习,却不知道有这个协议。”小洋本不想在富士康实习,“与专业一点边都够不上”,亦不打算在富士康如期留驻六个月;但提前回去亦要面临延后毕业的惩罚。

  “刚来的第二天下午还选了50个同学要派到山西去做模具,愿意去的同学还要经过笔试、面试。另调山西的学生将有500元补助,却没有底薪,而且劳动强度高,同学说那边也挺苦的,5:30就要起床,9:30睡觉,车间又不能讲话。”

  两名负责把学生带来深圳的老师之一随行同往,“要去培训2个月,很多同学现在都联系不上了。”

  小洋的另一同学阿贵(化名)则抱怨实习安排太仓促,“本来说9月才过来的,后来暑假放了5天,我们在家里留了3天,7月初就要过来富士康了。来到体检不合格的同学就没安排,在外面另外租房子,找工作,或投奔亲戚。”技术学校将大量学生送往电子工厂,却没有保证学生的基本安全。

  职业学校与工厂签订协议,大量组织学生跨州过省地离家千里的进厂打工,只不过是在工厂生产旺季、或在劳动力短缺时,例如当许多任务厂原来的农民工辞工回家渡岁的春节寒假,以学生的毕业证书为抵押,强逼派送至富士康、伟创力等电子代工帝国,作为廉价劳动力,为资本的利益积累最大化而效劳。职业学校与工厂连手将学生纯粹视作劳动力,将年幼的学生从远方输送到陌生的城巿,却连学生的基本人生安全亦可不顾,不合工厂要求即丢弃一旁,除有歧视之嫌外,剥削可谓完全是赤裸裸。

  我们的调查发现,在400多名受访实习生中,仅有37.9%表示实习打工不用缴交任何费用。其余六成多受访学生,以“交通费”、“安置费”、“管理费”、“体检费”为名义,收取50至400元不等的费用,或一次性缴付,或每月缴交50元以上予以学校或中介。

  例如,来自江西的小宗(化名),进观澜富士康实习一次便得自己掏400多元:“进厂之前向学校交管理费100元,交通费180元,进厂时交了体检费50元,住宿费每月110元,包括住房费50元和水电费60元。”

  而来自河南的春霞(化名)也除了体检费50元外,还得交50元中介费和250元交通费。

  不过,虽然大部份学生工表示进厂时都需自费体检,但是即使最后学生体检通过了,却自己没法保留一份体检报告。例如小洋便说:“体检时就做了心理测试,还问平时会否焦虑、跟家里关系怎样等等,也有抽血,验血压什么的,但我们没拿到体检报告。”

  包括胡乱收费等实习乱象,除了由于许多不法职校与企业勾结,剥削学生劳动力外,调研小组亦发现有名为职业学校、实际却是作为中介操作,招揽不同学校的学生进厂打工,以谋取学生中介费用。前文提及,在寒假时把寒习生送至龙华富士康的河南省周口联营业技术学校,便在暑假时,把河南省内的多家高校学生送进富士康,其中包括调研小组在观澜遇到的、老家在河南新乡学院本科二年级生老三(化名)。

  老三说:“周口联营职业技术学校是省部共建,暑期前到了我们学校摆地摊招实习生。新乡学院这次就有一千多个同学一起跟周口联营学校来到富士康。听说观澜有12,000多个实习生了,但还在不停招。”

  老三报名参加,11年7月进入富士康实习两个月。他批评这种中介代理骗取学生金钱:“其实周口联营是三层代理,从很多学校招来学生,总共有3000人吧,新乡之外,也有郑州、商丘等大中院校来的学生。”“如果不通过代理就不用交430元,花200元就够了。当时还承诺卧铺过来,结果倒车倒了三次,从新乡到郑州,从郑州到南昌,从南昌到深圳,50、60人的座位挤了100多个学生,两个人的座位硬挤了三个人,只是普通硬座,连过道上都设了小凳子,很挤很挤!”

  老三这样挤过来富士康,倒也交了330元交通费、以及50元中介费及50元体检费共430元给周口联营这个“中介”。

  事实上,教育部《通知》明文表示,“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而周口联营透过代理到其它学校招实习生至富士康“实习”,明显违规。

  甚至此校是否具备中介资格,亦令人质疑。虽然老三不怕被周口联营倒卖,但遇上侵权行为,其实老三也没有保护自己的方法,只能诉诸肢体冲突:“代理最基层的也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如果撒谎,其它人也会找他们打架。”

  根据实习的相关规定,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应该配有相应的老师做管理和指导工作。在被调查的学生工中,70.3%表示有带队老师驻厂,29.7%表示没有带队老师;19.5%表示老师经常联系实习学生,46.9%表示偶尔联系,33.6%则表示老师和学生没有联系。8.7%认为实习过程中老师能给予学习上的指导,52.1%认为遇到困难时能给与生活上的帮助,28.2%认为老师协助工厂管理。

  可见,有将近1/3的学生实习时学校没有相应的老师配置,而就算有老师驻场,老师与学生之间的联系并不紧密,像在富士康的小郑就说:“老师不会主动联系学生,好像他们在这里有什么作用。有些性格比较倔的同学受不了工厂的安排,所以提前就走了,走的时候老师知道,但是就只是让他们自己回家,回到家后就发条短信给他就行了,感觉有点不负责任。”

  老师在功能上还可能变成工厂的管理人员,而不是学生实习中的指导者。伟创力的几个同学围在一起,甚至投诉说老师只是在厂里等待出工资时催收学费:“发了工资后老师会叫同学去ATM取钱,然后先先交学费。遇到困需要难找老师,他说不在这里,谁知道他在不在,等到交学费的时候他就出现了。”“上次我的OT(加班)没有报上去,想要找老师帮忙讲一下,老师说自己的事情要自己争取,最后还是自己搞定;申请换工位也是,也不帮忙。”“老师只会催学费,不交学费的时候理都不理你”。

  实习生在企业实习,虽然工作内容与性质与生产在线普工无异,然而并无合法的劳动合同以确立双方劳动关系及责任。根据我们的调查,94.6%的学生工虽然与企业签署了劳动合同,却有一半的同学事实上并无掌握一份副本。例如春霞和小宗,“进厂时与富士康签署了两份合同,但我手上没有合同,合同都在企业那里。”

  据我们的调查,富士康与伟创力一条生产线人,而学生工人数平均有17人,即平均比例达36%;亦有分别为惠普及苹果生产的学生工表示,在某些生产在线,竟全条线都是学生工。例如一位就读湖南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在富士康实习的学生便指,在他的生产iPad的生产在线人,全是学生工!而在伟创力实习的小张亦指其车间十多条生产在线,超过一半都是学生工。《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和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规定,实习人员的人数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如此,富士康及伟创力两家电子企业都明显违规。

  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由于许多是初中毕业后即会就读,往往他们到了实习年期开始时,可能已达16周岁的合法工作年龄,却仍是尚未18岁的未成年工。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然而,我们在调研期间,只遇上一名未成年工能出示《未成年工登记证》。在富士康实习的春霞就指,她的生产在线的未成年学生工,手上都没有持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统一颁发的《未成年工登记证》。

  《劳动法》亦对未成年工有特殊保护规定。然而,在伟创力,刚年满16岁、仍就读肇庆巿宁远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女生小宁(化名),告诉我们说:“有些仪器上有明文标志禁止未成年人操作,但是操作此类机器的都是未成年人。工厂里未成年工的权益是完全被忽视的!”

  刚满17岁的小佳(化名),因为学校湖北省天门巿职教中心与伟创力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并设立了专门的伟创力班,小佳在跟伟创力签订了实习合同后进入工厂,合同并表明学生实习无须上夜班的权益,但小佳却如普工一样需上夜班。小佳曾就此与车间组长理论,要求停上夜班,却被“工人没有差别”的理由拒绝。

  小佳对这样高强度的工作很难适应:“很疲惫,下班时间大多是在宿舍里睡觉,尤其是上夜班的时候,因为站立工作再加之熬夜,往往下班后就回宿舍倒头大睡一整天。整个人跟行尸走肉似的。”

  调查中,学生工的工作时间是平均每天工作9.7个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同学仅占14.8%,有84.3%的同学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其中76.8%工作时间为10个小时,更有5.6%同学工作在10小时以上。事实上,《通知》规定“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及“不得安排学生加班”,但可见绝大部分的同学都必加班。虽然不少同学表示喜欢加班,但究其原因,只是因为学生希望可利用实习期赚取学费。至于不愿加班的学生工,小张则说:“加班不是自愿的,主要还是看工位是否需要人,一都很难请到假的。”

  虽然大部分的学生工的工作内容,与生产在线与新入职的普工一样,然而,不少学生表示未能同工同酬。更有甚者,我们的调查发现很多在深圳实习的同学,工资却为其学校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比如有来自南宁马山县民族职业技术学校的同学,基本工资为1450元,而同一车间的其它学生工工资则如深圳工人,能达到1550元。不少学生投诉工资未如实习招生时的承诺。学生的工资起起落落,同学猜测可能是老师和工厂有协议,部分学生的工资扣起发给老师了。此外,并非所有学生的工资都是由工厂发放,5.2%的同学表示需透过学校,另2.4%指由派遣公司发放。

  7月27日早晨8点,刚下晚班的年青学生工在龙华富士康宿舍外的休息和看电视。

  在我们的调查中,有过半(55%)的同学表示工作环境中噪音声大,近三成(28.2%)要在有刀具冲床的岗位实习,两成(22.1%)工作中要接触有毒有害化学品,还有16.8%在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实习,甚至有6.7%的学生要在高空操作。

  事实上,《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和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规定,不可安排实习学生、见习人员从事高毒、易燃易爆、及其它具有安全隐患的劳动;无论富士康或伟创力同样已经违法。

  然而,当问及岗位上是否配备合适的劳动保护装备,同学们却表示,口罩、面罩、耳塞、手套等劳保用品,一般都很难领到,一名在富士康实习的同学抱怨说:

  “即使发放也都是一次性的,很难长期使用,工厂又不经常更换,都是应付上级检查时才发放新的。”而在使用了刀片、冲床的工位,更曾经发生工伤。

  而在伟创力从事丝印机“目检”岗位的小张亦表示:“因为会用到锡浆,偶尔亦会有锡浆四溅的情况,身体有时也会有皮肤过敏,最后也是自己处理。”

  77.2%的受访学生中表示在刚进厂时受过1至3天的职业安全培训。然而,除了介绍《劳动法》、劳动安全、消防等知识外,两位在龙华富士康实习的广西女孩“小菊”和“小美”表示还要上“心理课”:“请老师来讲太极图,讲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之类的。”

  “就讲什么公司政策、管理制度等等,没什么用的。有讲一些防火什么的,就只讲了一点点。还讲了如何处理同事之间的关系,还用放视频的方式讲的是《百家讲坛》。什么生产行为守则没有讲。”

  富士康与伟创力同样是电子代工企业中的龙头,所代工的品牌公司不少是跨国名牌,包括全球巿场价值最高的苹果,还有戴尔、因特尔、惠普、诺基亚、思科、华为等等。然而,许多学生表示他们在参与工厂培训时,并不曾有关于品牌的生产行为守则的相关培训。甚至,公司要求学生对其产品的所属品牌保密,去维护品牌的利益,以致许多同学对调查中此问题感到不安。

  教育部《通知》规定,“中等职业学校要与家长、实习单位共同落实顶岗实习学生的保险责任,为顶岗实习的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然而,在我们所接触到的学生中,超过半数(56.4%)表示在实习期间没有办理保险,另有18.3%的表示不知道是否有购买了保险。仅有25.2%学生工明确表示购买了保险。

  同学认为实习没有保险,对其保障不到位。比如小宗就指:“我们学生没有社会保险,不过生病时在厂里可以报销,但拖的时间长,有时两到三个月才给报下来。”

  在观澜富士康,许多学生工投诉宿舍卫生条件差。小宗就说:“宿舍里虫子比较多,这里80%——90%的都有虫子,楼里也有杀虫用的杀虫剂,没多大效果。”

  小洋也指:“宿舍住了8个人,住满有12个的,条件很不好,又不可以洗衣服,要专门安排的洗衣服洗,可是今天下班可能来不及洗衣公司来了,但工衣每天要穿的。有人说上班时着的衣服被收走了。住的地方还好多虫子,就被咬了好大一个包。”

  同学普遍认为工厂中的伙食差、难吃,从北方来深圳的同学更加认为,相对于微薄的工资,富士康食堂里的饭菜贵,像老三就投诉:“像食堂,冬瓜炒肉,全是骨头,没有肉,都没有改善。我们在北方吃面,(份量)一份顶这里两份,还比这里好吃。一碗五元,就绝对可以吃饱。”

  在访调中,绝大部分对工会表示负面理解。41.2%的同学表示没有听说过工会,55.5%听过工会但没有参加,只有2.5%表示参加了工会。在回答对工会的看法时,只有8.6%认为工会能代表学生工的利益,和13.0%认为工会可以帮助学生工解决问题,但73.2%并不了解,无法评价,4.7%更认为工会对维护学生工的利益根本没作用。比如春霞便指:“没有听说过工会,不知道工会是干什么的。”

  自河南省尉氏县来到观澜富士康的小秋则表示:“没参加工会,只知道工会开展过歌唱比赛之类的活动。工会应当是维护工人权益关心工人生活,但在实际生活中没有感觉工会的存在。”

  小宗则指:“现在工厂里的工会都是为辅助企业管理而设置,很少替工人说话。”

  在伟创力的小张同样指:“我只知道每月会有一次公共会议,是从各车间抽取代表参加,主要是反馈意见和进行解释调解,没有多大的实质性作用。”

  连串关于工会的意见,都表明学生对于工会作用缺乏认知,或不信任。我们认为这并不能怪责于只来到工厂短时间的学生,但“有为才有位”,工会必须以更大的力度维护工人的权益,才会受到工人、包括权利更容易受到侵犯的临时工、学生工的认可。

  在一次关于职业教育的讲话中指出,职业教育应该把培养高级技工和技师作为重要的工作。顶岗实习作为职业教育中重要的教育形式和教育环节,同样承担着将学生学校所学付诸实践,并在实习中培养自己的专业能力的责任。

  调查显示,10.4%的学生工认为学校所学知识对现在实习帮助挺大,46.0%的学生工认为帮助不大,43.6%的学生工认为没有一点帮助。与此同时,16.4%的学生工认为实习会增加专业知识,70.0%的学生工则认为实习对专业知识没有影响,13.5%的学生工认为实习会降低专业知识水平。

  代工厂枯燥、平板的劳动与生活,更磨灭了年青人的朝气。比如老三就对于未来在工厂工作的可能性,表示了深刻的苦闷,有着这年龄不该有的麻木:“听说富士康在家乡建厂了,我也没什么看法,就是打工不用外跑。郑州1350元是可以,因为我们那边消费低嘛。”

  这里显示出了非常严重的问题,由于所学与所实习的专业不对口,一方面,使得在学校期间所学习的理论知识不能有助于在现实中操练,因而绝大部分人并不认为学校所学知识对目前的实习有多大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因为同样的原因,使得简单的流水线工作并没有能深化自己平时在学校的所学,甚至会导致所学知识的退步!

  作为这个实习制度的主要参与者,学生工是受这个制度“控制”最大的群体,他们针对这些不公与不合理,做出了什么样的应对?这问题是本次调查无法回避的。此次调研,我们一方面通过在问卷中设置开放性了解学生工的意见,另一方面通过个案访谈、观察等方式深入地了解他们的心声。但由于学生工群体的庞大和分散,我们无法完全地展示出所有学生工的心声,只是希望从我们视角中能够展现学生工中比较典型的心态。

  经过调查,我们认为,学生工对于这个实习制度的评价依各人的处境而有所不同,既有对这个制度持赞同支持态度的,也有持反对的意见,更多的是在这个实习中寻找属于自己的“心理位置”。但这些差异也体现出某些共同特征。不难发现,学生工的评价更多的是从个体层面出发,很少能够从学生工整个集体出发发出自己的意见。“控诉”在无数个个体中此起彼伏,但整个集体却陷入了沉默。

  “我也是第一次实习,工作很累,没有自由,管得非常严,每天都要重复同样的工作,特别的烦,这就是我的评价”

  这段话摘自其中一份调查问卷。调研过程中,我们常常听到学生工抱怨这里的工作太累,枯燥乏味。娜娜来自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的一名学生工也是这样评价她的生产线工作:“工作还可以,就是好累。”

  而且由于身体不能站太久,娜娜来到这里后胃病又重新开始发作。访谈的前几天,她刚刚因为胃痛而休息了一天。而和她一起来的同学很多也常常抱怨很累很难。

  枯燥乏味,似乎因为累的缘故,开始蔓延到线下生活。娜娜很少有什么娱乐休闲活动。每天上完班后,她就会在路上走走,然后回宿舍洗澡睡觉,偶尔到宿舍楼下看看电视。她的交际圈也主要集中在宿舍里和生产线。她很多同学是上夜班的,所以他们很少能够见到面;平时回到宿舍就和舍友聊下天,有时还会开下卧谈会。宿舍附近有图书馆和游泳池等设施,她也很少去。一周轮到自己休息的那两天,她也很少会出去玩;有次,她几个同学一起去海边玩,她则因为太累了留在宿舍休息。海边其实很近,但因为累却显得很遥远。

  “对于学校安排的实习感觉不合理,事前的承诺与事后的现状不相符合,被欺骗的感觉一直都有,学校安排后就走人,说是有老师在,但从未见过,自己有时感到好无力。”

  1992年出生的秋同学今年刚刚高中毕业,即将进入河南师范大学读大专,还没开学就跟着学校一起来深圳观澜富士康“实习”。面对这样的实习安排,她发出了以上的感慨。

  调研期间,我们常常会从受访学生中听到“欺骗”、“无力”这些词。从某种意义上看,他们认为自己是被骗过来。一方面,学校实习前的承诺和实际的实习安排产生巨大的反差,例如很多带队老师并没有如承诺一样驻厂,及时帮学生解决困难;另一方面,实习内容和绝大部分人的专业不一致,简单重复的机器人式生产并不能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面对这样的欺骗以及学校带有强制性质的实习安排,学生工并没有反抗这种欺骗,而为自己寻找一个继续实习的理由。

  “见识世面”、“增加社会经验”、“锻炼自己的意志”……这些话在我们的访谈和问卷中不断地出现。很多学生工选择这样的理由来为自己的实习寻找动力。在他们看来,这样的实习经历会有可能转化为他们未来的“财富”;通过这次实习,他们可以提早走出校园,见识世面,增加社会经验,并且在这些痛苦中锻炼自己的意志;而这些素质会增加自己以后找工作的竞争力。此外,赚取生活费也是他们继续实习的动力来源之一。实习的学生工很多家境并不是很好,通过实习赚取生活费有可能改善他们的生活处境。然而,在物价高企的深圳、珠海等地,这样的希望能否实现却是一个问题。

  更有甚者,面对这样的实习安排,有些学生工已经无法“满足”现实给他们提出的希望;他们试图改变自己的世界观来适应这样的实习安排。“读书无用论”成为了他们获得精神支持、大胆迈向社会的重要源泉。我们在龙华富士康北门遇到一群重庆城口县的学生工,他们很多都是94年和95年出生的,由于比较稚嫩,生产线生活对他们来说更加痛苦和危险,工伤事故时有发生,甚至有人晕倒在了生产线上;而他们的带队老师十分粗暴地对待他们,还不时扣掉他们的生活费。一男生因为被老师扣掉五百块,没生活费不得不向家里要钱,他被学校深深地欺骗了,“读书有什么用啊,还不如早点出来打工。”读书无用论随着痛苦乏味的实习生活在学生工中蔓延。

  上述三种心态是学生工继续实习常见的理由。而我们会发现前两种理由和学校、老师劝学生来实习的理由十分类似。我们在观澜富士康南门调研时遇到一个要辞工回家的小琦。当她告知带队老师自己要回家的时候,带队老师也是“苦口婆心”地劝她留下来,而理由与上述两种理由惊人的相似。我们不禁要问,学生工继续实习的理由是出于他们主动的想法,还是老师、学校、政府乃至这个社会灌输给他们的“借口”呢?

  当然也有很多学生工选择辞工回家这样的行为来表达自己的反抗,例如上述的小琦。然而,这种反抗会得到什么样的回应呢?

  “这个社会是黑暗的,我们要懂得在黑暗的社会中乐观地活下去。那些自杀的人是因为忍受不了黑暗,他们要到天堂去寻找光明。”

  这段话是我们在观澜富士康鸿祥宿舍门口,一个打工多年的工人说的。这段带有一点调侃意味的话让人感觉到他的乐观和睿智的同时,也让人感到深深的无奈和心酸。撇开这段话对不对的争论,这种将自杀归于个人原因的想法已经成为几乎每一个富士康员工的看法了。这其中也包括学生工。

  调研过程中,我们常常会和学生工们谈起富士康的“连环跳”;出乎我们意料的是他们也像大多数员工一样将自杀归咎于个人。我们在富士康北门遇到两个广西的女生,她们两个也是今年刚刚高中毕业。她们告诉我们,高中时就听说富士康工人跳楼的事情,但他们认为:“跳楼很正常,一个人想不过去就跳楼了”;“是心态问题,是一个人生思想的问题。”

  有些学生工也确实担心过富士康过多的自杀会波及自身。但通过和别人的沟通和自己的思考,他们最后都打消了这种疑虑,认为自己心理健康就没有问题。

  一方面,以官方媒体、政府、学校等主导的主流话语乃至同龄群体中不断强调自杀是出于个人原因,充斥学生工的生活,这也自然而然造成绝大多数学生工接受这个观点。

  另一方面,相比富士康正式员工,学生工的未来更为不明确,也更有弹性。很多学生工并不认为这种工厂生活是他们的生存状态,而是一种暂时的状态;他们的未来并不在这里,他们还是很好希望的。换句话说,学生工还没被逼至绝境,他们认为自己“随时”可以逃离这样的生活。

  即便如此,我们还是不得不担忧,这样高压、痛苦、乏味的实习生活不会在某一天让学生工崩溃,且找不到现实的疏导途径,是否将学生对于创造性的劳动扼杀于少年时代?

  这是在龙华富士康北门调研时一群学生工听到贵州一国防学校学生被学校强制实习的消息时发出的疑问。状似接受现实的学生工原来也有利用法律维权的意识。而这样的意识,我们在调研过程中也常常遇到。然而奇怪的是,既然他们也有维权意识,为什么绝大多数学生工还是忍气吞声地实习呢,而没有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绝大多数学生更多的是为自己找个理由来继续实习,而没有做出反抗。但这并否认学生工没有采取反抗措施。有些学生一开始就不愿意配合学校的安排,拒绝来到富士康实习,但这些同学有时会被贴上“坏学生”和“不求上进”的标签。而来到这里的学生则会采取辞工来反抗这种安排。我们在调研中遇到不少学生因为忍受不了这种实习而选择离开,毅然地离开或者犹犹豫豫地离开。之所以会犹豫,一方面是害怕学校的“制裁”,一方面是害怕被别人认定为懦弱,并标签化为“落后学生”,进而失去以后学校提供的“机会”。

  我们问:学校这么黒你们为什么不找媒体?他们也知道最近一些学生工的新闻,却根本就不会想到这样做。

  “找媒体,除非不想混了”,“反正再熬几个月就出去了,再也不会进工厂了。”

  然而这些反抗更多的是停留在个体层面,集体行动在哪里?“我们”(而不是“他们”)在哪里?我们在珠海伟创力调研时遇到一群来自肇庆一技的学生工。他们对实习也是充满了不满,然而当我问他们学校这么黒为什么不去找媒体啊?他们回答道:“找媒体,除非不想混了,反正再熬几个月就出去了,再也不会进工厂了。”

  这是因为在这种实习制度中,学生用以抗争的力量和资源明显小于企业、政府和学校;在这种力量对比中,学生处于弱势地位,抗争必须付出极大的代价。透过问卷的响应,学生工为自身的权益提出呼喊:政府的力量在支持谁?社会的力量在哪里?这可是无数家长的子女在遭受这种实习制度的伤害?

  “遇到困需要找老师,他说不在这里,谁知道他在不在,等到交学费的时候他就出现了”

  “老师推荐一个实习生,做满3个月就会有300块钱推荐费,为了中介费同学3个月前辞工老师都不让”

  “我们出来就是为学校打工的,为学校挣钱,校长不停地挣钱,老师都是开小车上班的,什么概念啊。”

  上面是珠海伟创力一学生工控诉他的带队老师时,一口气举出来老师的种种罪状。带队老师,作为整个实习安排中与学生工最为接近的群体往往成为学生控诉的众矢之的。

  一是老师经常不在厂里,平时很难见到带队老师,有困难的时候想找带队老师也找不到;二是有些带队老师并没有帮助学生协调自己与工厂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三是老师成为学校控制的终端,采取一些手段强迫学生实习,乃至于克扣学生工资等。

  然而,造成学生工这种实习的原因难道只是老师的错吗?调研中,有些学生工也将矛头直指学校。一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工娜娜告诉我们:“有人说,我们就像被卖过来一样。”她认为,学生成了学校的盈利工具,不只是老师在其中牟利,学校也是同谋。

  在观澜富士康,我们还遇到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一学生工小琦,她将这种实习安排的原因归罪于地方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她告诉我们:“政府应该发展本地经济,不应该向学校施压,再让学校对学生施压。最后,总是学生来承受这种压力,学生并不情愿到这种地方实习。”

  带队老师只是这种制度安排中的一部分。企业、政府、学校乃至整个社会制度安排共同合力造就了这些学生工的实习困境,而是什么人、什么群体从这种制度安排中“渔利”呢?谁在吸学生工的血?

  事实上,虽然调研小组在暑期调研之中,并没有在富士康和伟创力,接触到有实在维权经验的学生工,然而从上述1月透过周口联营职业技术学校进富士康的学生工维权,以及“贵阳国防学校”学生工这大半年来的维权经历,我们认为,对于监管职业技术学校与企业使用学生工的立法,刻不容缓。以下,我们就此两个维权事件作一分析缕述。

  调研小组早在调研时间,即从网络上得知一群学生工正面对着学校的侵权。调研后不久的2011年9月10日教师节,69名来自“贵阳国防学校”的学生工,向社会发出了求助的声音:唤醒教育者的良知!他们拍摄了短片,控诉学校三年来把他们当成赚钱的工具,倒买到工厂,他们向贵阳市教育局投诉,却反倒被指怀有“不良目的”,求助无门之下,他们透过网络呼吁社会给予他们关注和支持。这是学生工维权的第一例,他们用行动提醒了我们,作为国家之本的教育正在崩坏,作为社会未来主人翁的学生,正被学校和企业一起利用作为谋利的工具,以教育之名,学校和企联合进行着赤裸裸的压迫和剥削。

  这批学生是2007届学生,正是教育部推行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政策之下的第一批学生,2010年正式毕业,他们的处境正好反映这一政策之下的法律漏洞,教育部门应当检讨这一政策实施的缺漏,推动学生工权益保障立法。

  69名维权学生,大多数都是农民工子弟,家庭环境大多贫困,冲着“国防”二字,同时受学校“免学费”、“安排工作”的宣传吸引,他们父母认为让孩子上个正规的职校,学一技之长,找份好工作,好摆脱自己一辈的命运。2007年,接近1200名学生因为这样的原因进入了“贵阳国防学校”。

  然而当学生正式入学,军训一个星期到一个月不等,什么课都没有上过,即被送到东莞和深圳的工厂,进行了7个月的实习。媒体也曾报道,这些学生都是在一线的工位,没有任何技术性可言,几分钟就可以学会,“只要是个人都可以做!”。其后两年,每年的10月份开始,学校便送学生到南方进厂,三个到六个月不等。实习根本从来不存在,没有任何实习计划,没有技术指导,没有上过技术岗位,以致许多学生觉得受骗,中途缀学离开了。到了2010年,学生毕业的时候只剩下三百多人,学生的流失率达七成!教育局的数据则显示,领毕业证的有408人。

  学校的老师很多都不知道是否具备教师资格,有些老师在这个学校毕业后直接就留下来教学,老师上课讲得不清不楚,根本没有学到什么知识。三年下来,只在三年级的时候上过三个月的专业技术课。留下来的学生,只是抱着拿个毕业证,对找工作总是有点好处的心态。可是,当他们应聘的时候毕业证被企业怀疑是假的,他们的技术资格也不被工厂承认,不能加工资。后来教育局查证,发现“贵阳国防学校”并没有注册,学生的学籍是“长征职业学校”。学校为了怕学生不满,故瞒骗学生,在教育局批的毕业证上,多盖了一个假的“贵阳国防学校”公章。一个盖两个学校公章的毕业证,企业因此怀疑是假的。同学很气愤,牺牲了三年青春,换来的是废纸文凭,他们说,这简直就是一个骗局!

  违规招生:招收的不少学生根本没有初中毕业学历;也没有接照春秋两季招生,学生入学时间从2月至9月都有;

  强迫童工进厂实习:2007年有100多个不满16岁的学生,被送到工厂实习;

  强迫学生长时间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都被强迫加班,每天上班10-12小时不等,有时通宵加班,周六周天也需要加班;

  做假工资单,克扣学生工资:工厂与学生签的合同,规定学生的工资是接照东莞的最低工资发放,加班也分别有1.5、2、3倍。可学校代收了学生的工资,并称学生是小时工,没有加班费,一律接统一时薪计算,还做了假的工资单,要求学生签收;

  代收及骗取国家补助金:学生中途离校很多,学校要求一些同学冒签已离校的同学,签收国家补助金;同时,所有学生的国家补助金都没有直接发到学生手中,都被当成活动费扣去;

  没有收费许可证,开假收据:学生怀疑学校乱收费,到物价局查询,发现学校根本从没有到物价部门申请收费许可;学校的所有收费,都没有开具正式的教育行政收据,结学生的都是街上买到的一般性收据,违反国家对教育收费的规定;

  违规贩卖毕业证:有些同学中途离校了,学校向这些同学表示,只要交钱就可以拿毕业证,其中一名二年级离校的学生,学校要求他交6000多元,即可以拿到毕业证,学生因太贵放弃;

  学校涉嫌伪造公章:在学生的毕业证和学费收据上,都盖着“贵阳市国防学校”的公章,可是,此校根本就不是注册的合法教育单位!

  学校以“贵阳国防学校”名义招生,但在教育部门的登记是“长征职业技术学校”,后来,学校又把名字改成“华海职业技术学校”。在维权的过程中,学生又发现,学校又注册了一个“中空科技”,以其名义安排他们进厂实习。2010年同期,中空科技安排了2000多名学生进东莞一家电子厂,可是,学生称他们学校2010年三个年级的学生加起来都不足1000人,可见当中有1000人左右,是学校作中介,混进了其它的学生。

  此外,学校校长周天华,2010年在东莞大朗注册了一家“华海劳务派遣公司”,专门给东莞的一家电子厂派遣学生和工人。这家公司更在外招聘社会工,冒充学生送到厂里。周华天跟学生说,他们将会将业务扩展至大专院校,他们要把大朗变成实习基地,帮全国各地的大专院校做中介,送学生进厂实习。有网络传言指,当下电子行业学生工的使用习惯,学校如送一学生进厂工作满三个月,企业即会支付学校一定费用的管理费,如富士康和伟创力等企业,支付价大概在1000元左右。一家学校如送1000名学生,便可以赚得100万元,学校输送学生已变成一个产业!周校长的话印证了这一现象,他说学生跟记者乱学话,学校被报导之后,他们损失了跟广州一家职业学校的中介合同,损失了100多万,因此要告学生诽谤,要求学生赔偿损失。

  如此乱像,绝非单一事件,1月份富士康被拖欠工资的那批大专生,也是同类的受害者。“周口联营职业技术学校”到河南各大高校招学生送进厂打寒假工。学校兼做中介和劳务派遣,根本违反学校注册的经营范围,是严重的问题。此一乱像,如果不整治,这类问题将会不断发生,大量学生将会成为牺牲品。

  2011年6月,这批维权学生分别到贵阳市教育局、物价局、劳动局、财政局,投诉学校的侵权,要求政府部门调查。因为在不同的关于中等职业学校生实习安排的规定中,都提到这几个政府部门在监管责任。然而,除了物价部门开出受理通知书之外,其它几个部门都否定自己的在中等职业学校监管上的责任。

  职校学生多是初中毕业生,社会阅历浅,权益知识薄弱,又碍于学校不发毕业证的威迫,维权本来就困难重重。国家法律保障的缺失,更使他们的处境更陷入三不管地带,求助无门。学生工的维权困境突显出几点重要的权益缺失:

  实习生排除在劳动法之外,包括工伤、工资等都不受保障。一旦被侵权,学生要不只能向部门投诉,要不提起民事诉讼,使学生置于非常不利的位置。

  如贵阳这家学校,早就做好的准备,在校三年学校给学生的所有通知和文件,都没有学校的公章,甚至连学校的名字也没有,包括学生三年的学费和工资总单。而学校跟工厂签的实习协议、工厂与学生签的合同、工厂的工时记录和工资单等,都被学校拿走。贵阳的这批学生当中,有个别同学私下拿走了几份合同,故此手上还算有些证据,可是在民事追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之下,学生能掌握足够的证据状告学校,简直有如天方夜谈。无怪乎,当学生去政府部门投诉的时候,他们的校长,不停信心十足地对外声称,学生没有证据告倒他。

  中职的相关规定中,教育部门、劳动部门、物价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对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都有不同的监察责任,可是,所有的责任都没有具体明确到如何操作。部门的权责不清,贵阳国防的学生在维权过程不停被踢皮球。

  贵阳劳动局说他们只管本省内三个月的短期成年技术培训,学历的实习不归他们管,可是中职的实习规定有注明,中职学校把学生送去工厂实习,要到劳动局报备,却没有讲清楚去输出地还是输入的劳动局。财政局说虽然他们管政府的财政拨款,可是国家补助金的事情不属于他们管,把学生转到教育局去。教育局说国家补助金他们没审批权,是学校自己处理的,又说学校送童工进厂是劳动局的责任。物价局较为明确受理投诉,可是半年过去,报告一直没出,打电话总是找不到负责人。学生被折腾惨了,可也没有办法。

  现在的学生工实习大多都是跨区跨省的,像调研小组在广东深圳和珠海两巿,就遇到来自全国各地多达廿几个省市、多达153所职业学校的学生,可是,关于实习中侵权的问题,目前并没有全国性的立法,只依靠地方立法处理,没法回应这种实习特性。地方只能管辖区内的学校和企业,没权管本地学校在外地的侵权,也没有权管外地学在本底的侵权,在这种状况之下,学校几乎可任意违法而逍遥法外。

  以贵阳学生为例,他们找到东莞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到企业调查,查出企业合法发了工资,那就是说,克扣工资的一定是学校,可他们就没权责去查贵阳的学校了。而贵阳的劳动部门有没有权力去查东莞发生的侵权,变成学校只要一跨出外地的侵权,就金入无管辖状况,自可逍遥自在。同样,当寒假在富士康打工的学生向深圳当地的公安求助时,公安也表示没有权责调查远在河南的“周口联营职业技术学校”。

  现在,全国每年中等职业在校学生接近2000万,每年有接近700万的新生,如不进行全国性的立法和执法,这些学生将继续任人鱼肉。

  现时的很多相关规定不光不具备操作性,而且更不具有明确的惩罚,导致执法无所依,学校企业违法成本过低,成为学生工被侵权的一大诱因。

  举例说,有关企业使用实习生的规定,包括不可安排学生加班,不可拖欠工资,学校不可安排一年级学生实习,实习不可透过中介安排实习,要专业对口,要有实习计划……其实很多。可是,规定却完全没有明确,如果企业不遵守到底有什么法律责任,说了就等于没说,最后都成了一纸空文。

  另外,相关部门的调查方式也成谜,缺乏指引和规定。贵阳市教育局,调查了三个多月,出了个报告,说学校只多收了学生几十元班费,没有克扣工资,没有套取国家补助金,没有安排童工进厂。但其实教育局的调查只是去学校查资料,一个维权学生都没接见过,报告就这样出来了。就这样,学校名名义上被暂停招生一年,其实换了个地址有重新招生,继续他的派遣学生事业。由此可见,不立法明确违法责任,明确教育部门处理的依据和操作,将没法保